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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产品标识》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1068-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申报日期
2017-10-1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120 电车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1、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2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下文简称《政策》),第四章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梯级利用企业应根据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使用安全性等实际情况判断可否进行梯级利用,要对符合梯级利用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测、分类、拆解和重组,贴自有商标以明示该电池产品为梯级利用电池”,但是没有相应的标准对梯次利用产品的标识进行统一。

另外,由三部委发布的《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

2、梯次利用是动力蓄电池回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废旧动力蓄电池从新作为一个产品进行销售,必须对产品进行标识,不仅可以给企业内部的可追溯性提供便利,还可以给商家、客户提供一个保障。

3、规范明了的标识,给商家或使用者一个直观的认识,根据简单的标识,观察产品的基本信息及来源,辨别产品的质量,帮助商家或客户对于产品的选择。

4、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梯次利用产品标识的必要性。

梯次利用产品的动力蓄电池的二次利用,主要的原料是退役后的动力蓄电池,相比新品蓄电池,更应提供一个保障,这个不仅是给使用者一个保障,也是给企业在制作产品中一个自我约束。

5、规范的标识也是遵行国家商业法的要求。

保证产品合法销售。

基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及规范贮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提出该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规格要求及标识位置及尺寸要求。 本标准只适用于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不适用于其他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 1、一般要求:规定梯次利用产品的要求及企业的通用性要求; 2、梯次利用产品标识的规格要求,包括标识图形样式,标识含义,标识规格及标注要求。 3、梯次利用产品标识的位置及尺寸:包括标识处理的位置、尺寸及大小及标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