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由 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华申智能卡应用系统有限公司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1007。
采标中文名称:气瓶——用射频识别技术识别和标记。
我国是世界上危险物品生产和应用大国。
据统计,目前我国拥有各类危险化学品气瓶多达1.3亿个,遍布全国工矿企业、家庭、医院、实验室、公交车辆和其它公共场所。
为了防止气瓶事故,堵绝伪劣、漏检气瓶流通和使用,在国家质检总局的重视和鼓励下,全国许多地区在气瓶安全监管中采用了电子标签(RFID)技术。
通过电子标签给定每个气瓶一个唯一标识号码,利用电子标签具有的自动识别功能,实现对气瓶检验、充装、配送、使用等的实时监控,其中上海市人民政府在2006~2009年,连续四年将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列入上海市政府实事工程推进;我国其他地区,特别是西南地区的天然气车载气瓶等,也都开始采用电子标签管理。
为了规范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和实现气瓶管理信息的共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针对气瓶电子标签技术、读写器防爆要求和气瓶安全信息传输接口等,批准为电子信息行业标准立项;为了保证上述技术规范的实施,在管理层面上,更需要针对气瓶本身,即通过电子标签标识对气瓶在使用登记、充装、配送、检验等环节的管理,以及气瓶安全信息的记录和提交等管理程序做出规定,以此保证气瓶电子标签在全国范围内的规范化应用。
本标准是我国气瓶电子标签标识标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气瓶电子标签的签发、标签的应用、管理信息的传输和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基于电子标签的气瓶的安全管理。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包括标签的签发管理、标签内气瓶信息采集、存储和处理的管理; 2)采用电子标签气瓶其在使用登记、气瓶充装、配送、检验和使用中的管理; 3)气瓶安全管理信息的记录表式和数据的传输管理规定; 4)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基本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