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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老年保健服务规范》由 TC483(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康健康服务研究院新时代控股集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1664-T-46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5
申报日期
2017-06-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5-24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3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归口单位
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提出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促进健康老龄化,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国发〔2016〕77号)指出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和疾病康复领域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可见老年健康早已成为国家关注的热点问题。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指出,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进一步加深。

同时,规划还提出,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要达到70%。

然而,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质量效益不高,人才队伍短缺,已经与老龄化趋势形成鲜明对比。

传统单纯依靠病后就医的固有模式,越发不能满足现代社会老年人对健康的多样化需求。

非医疗性的保健服务成为老年人健康的重要抓手。

国标委《2016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国标委办〔2016〕7号)要求加快养老等领域关键标准制修订。

《2017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也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

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老龄办等五部门此前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17号)也要求,加紧完善包括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标准、服务技能标准、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老年产品用品标准等在内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本标准是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中,涉及非医疗性预防保健部分的规范。

可见,本标准是响应国家号召,保民生,促就业,支撑国家重大规划的重要的标准项目,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加以统一规范,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的基本原则。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保健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服务人员、服务环境、服务设施设备、服务用品用具、服务信息、服务流程、服务安全、专业技术、文件和记录、检查与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服务的处置和服务改进、争议和投诉。 本标准适用于为老年人提供非医疗性保健服务的机构,如养老院、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开展老年人保健服务项目的各保健服务机构等。 本标准可作为老年保健服务质量合格评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