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医院》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扬州大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
医院是治疗疾病的场所,流动人口多,人口密度大,人群免疫力低。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医院的各项设施越来越完备,很多病房及治疗设施常年恒温,加上各种管道增多,医院扩张,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
医院除了承担治疗病媒生物疾病的职能外,还要防止由病媒生物传播引起的院内感染。
本规范拟从我国的医院现状,制定安全、有效、可行的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尽可能减少或防止病媒生物在医院内的扩散或传播疾病。
该标准的制定将填补我国医院在病媒生物管理上的空白;规范我国医院病媒生物防控技术;为医院病媒生物控制提供指导性蓝本。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病媒生物综合管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为规定了医院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和控制效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