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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医院》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223-T-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7-21
申报日期
2016-07-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4-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5-1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医院是治疗疾病的场所,流动人口多,人口密度大,人群免疫力低。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医院的各项设施越来越完备,很多病房及治疗设施常年恒温,加上各种管道增多,医院扩张,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

医院除了承担治疗病媒生物疾病的职能外,还要防止由病媒生物传播引起的院内感染。

本规范拟从我国的医院现状,制定安全、有效、可行的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尽可能减少或防止病媒生物在医院内的扩散或传播疾病。

该标准的制定将填补我国医院在病媒生物管理上的空白;规范我国医院病媒生物防控技术;为医院病媒生物控制提供指导性蓝本。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病媒生物综合管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为规定了医院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和控制效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