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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靖江市新桥镇新合村江苏靖江市马桥镇正北村江苏靖江市质量协会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连云港市东海质量技术监督局镇江市扬中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41526-T-469
制修订
制定
下达日期
2015-02-02
申报日期
2015-01-14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1-30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2-06
标准类别
管理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要求,国标委与财政部下达通知(国标委农联[2013]79号和国标委农联[2014]13号),开展了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 农村综合改革是党和国家加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标准化作为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制度形式,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可以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旨在通过发挥标准化对农村综合改革的支撑作用,使农村资源配置有标可依,农村公共服务有章可循,农村治理效果有据可考,解决农村综合改革中存在的资源配置标准不一和管理评价标准缺乏、政府效果评价难和政府绩效考核难等方面问题,从而保证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更有操作性,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监督,有助于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江苏省启动的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项目是重要的实施内容,由扬中、靖江、东海三个试点市(县)承担.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期间,迫切需要破解村级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整体服务水平不高等一系列难题,加快城乡统筹步伐. 村级垃圾收集设施运行和维护是村级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启农村综合改革后,越来越多的农村积极配置全面的垃圾收集设施,但目前村级文化体育运行维护还有很多问题,比如设施配备参差不齐、日常维护不能及时跟进、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等,这些都亟需制定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 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村级垃圾收集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在农村综合改革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实践,探索、积累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做法、新经验,在规范服务要求、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对于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村级垃圾收集设施的运行维护. 本标准规定了村级垃圾收集设施的基本要求、设施、人员、运行管理、维护保养、质量检验、意见征询和满意度调查,以及信息收集、统计与归档. 其中,"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为标准的重点章节,"运行管理"主要包括运行管理制度、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维护保养"主要包括清洁、检查、更换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