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保障技术要求》由 TC83(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中标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目的:在电子商务中,信息流在互联网上的流转,是保障物流、资金流高效运转的前提。
互联网企业运营的电子商务(包括B2B、B2C及C2C)平台,在卖家和买家间搭建交易的桥梁和平台,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革。
然而,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转也面临着来自各个层面的挑战和威胁,如大规模的网络攻击、黄赌毒恐等违法信息和物品的非法传播和交易、交易欺诈,支付诈骗等,这些问题如果放任自流,既会影响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长远下去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的后果。
当前国内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技术良莠不齐,亟需建立一个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服务保障要求标准,提高电子商务行业整体的服务保障水准。
意义:通过研究和分析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特点,本标准对电子商务数据平台服务保障技术要求进行规范,以保证互联网空间内的商务活动能够合法、合规、平稳运行。
本标准主要针对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保障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包含信息系统技术要求、违规物品监控技术要求、非法信息传播监控、交易防欺诈技术要求、用户隐私保护等方面。 本部分适用于运营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