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德清县旅游委员会湖州市旅游委员会国际休闲产业协会休闲乡村专业委员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933-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1-22
申报日期
2016-03-03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9-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6-10-0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3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其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

”按照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在实践中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带动了全国的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乡村民宿旅游是近年来兴起的乡村旅游的一种独特形式,已成为我国休闲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亮点,但在乡村民宿发展过程中,涉及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服务要求等各个环节依然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不利于乡村民宿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为规范乡村民宿的发展,提升乡村民宿的档次和品位,创品牌、创特色,促进乡村民宿向规范化、科学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为此,制定乡村民宿国家标准,旨在引导我国乡村民宿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打造特色民宿经济,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中的作用以及对农村经济的持续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精神风貌优化和农民增收。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乡村民宿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质量要求、持续改进。 主要技术内容:从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卫生要求、环境保护、服务要求、主题特色等软硬件条件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行地标转化

DB 330521/T 30-2015 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