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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网气象信息交换技术规范》由 TC82(全国电力系统管理及其信息交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控制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0680-T-5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7-18
申报日期
2017-03-11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1-17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40.01
29 电气工程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系统管理及其信息交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力系统管理及其信息交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气象灾害造成的电网事故不断增多,同时电网公司调度、运修、安监、营销等多部门对气象信息都有自身业务的迫切需求,目前全国有35家省级以上电网公司建设了电网气象信息系统(模块)。

但由于跨专业的原因,气象部门和电网公司相互不了解应用需求和技术内容,同时由于气象部门与电网部门,电网内部各级和各部门之间的没有统一的气象信息交换标准,各级电网公司均独立接入当地气象部门数据,造成气象数据的接入方式、内容和格式十分混乱,已经出现较多省级电网、市级电网、电科院重复购买同一套气象数据,以及电网公司较大投资建立的电网气象系统是专题专用只能服务于一个部门中某个功能的浪费现象。

本标准目的是规范气象部门与电网公司、电网内部各级单位、电网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气象信息接入和共享的技术标准,实现各级电网公司电网气象信息的高效应用及共享。

该标准的意义是实现电网公司与外部气象部门之间的接口标准化、电网公司内部各级、各部门气象信息交换标准化,为跨区域大规模电网气象灾害预警及气象信息支持电网生产合理性提供了基础信息。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网气象信息交换的总体原则、数据类型、数据格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电网公司与气象部门气象信息交换,各级电网公司上、下级单位间气象数据交换与共享,各级电网公司不同部门间气象数据的交换与共享,电站与电网公司、电站与电站间气象数据交换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1)电网气象信息交换基础总则;2)电网内部各级电网公司电网气象信息交换原则;3)电网公司与气象部门的气象数据交换;4)国家级电网公司(或国家级电网公司区域调度分中心)与下属省级电网公司之间的电网气象信息交换;5)省级电网公司间电网气象信息交换;6)省级电网公司与下属地、市级电网公司之间的电网气象信息交换;7)同级电网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