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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服务通则》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357-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8-28
申报日期
2016-11-08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6-13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6-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了有效服务。

但是,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不平衡,服务主体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对服务要求存在差异,没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积极性。

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迫切需要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服务标准,用标准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从而全面提升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国务院《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本标准的制定对于充分发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为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服务基本要求、交易种类、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交易行为、服务流程、交易监管、争议处理的主要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