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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技术要求》由 TC154(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0736-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7-18
申报日期
2016-10-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1-17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40.01
29 电气工程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制定本标准是为了规范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运、供货的成套性、质量保证等。

意义: 传统的电力系统故障录波装置是基于故障启动的,主要用于分析继电保护的动作行为,但传统故障录波装置仅能反应孤立的事件,对于复杂的、有连锁反应的故障过程不能完整准确地反应。

随着电力系统技术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出现了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装置具有非故障启动的、数据记录频率不小于1 kHz的连续录波功能,能完整记录电力系统大面积故障、系统振荡、电压崩溃等事件的全部数据,数据存储时间不小于7天;具有连续录波数据的扰动自动标记、快速导出数据、远方调用连续录波数据、自检、自复位等功能,可以为电力系统提供实时、准确、真实、完整、安全、连续的原始数据,为电力系统故障分析提供基础数据依据。

GB/T 14598.301-2010《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要求》适用于传统的故障录波装置,而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是在传统的故障录波装置技术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一种新产品,二者在原理功能性能方面都有较大差异,GB/T 14598.301-2010所要求的技术条件已不足以作为连续记录装置开发设计检测等环节的依据,急需对GB/T 14598.301-2010进行修订,增加连续记录装置需要的相关内容。

该标准的修订,将为电力系统故障录波器行业技术的发展、市场的变革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变电站、发电厂所用的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为装置的开发、设计、制造、试验和运行提供标准依据。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根据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的功能性能特点对GB/T 14598.301-2010《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要求》进行修订,规定了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运、供货的成套性、质量保证等,适用于变电站、发电厂所用的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 主要对以下功能要求进行了规范: ? 装置应具有非故障启动的、数据记录频率不小于1 kHz的连续录波功能,数据存储时间不小于7天; ? 装置应具有连续录波数据的扰动自动标记功能; ? 数据真实性、安全性,拓展提出GOOSE采样信号、SV采样信号等技术要求; ? 失电报警功能; ? 通信规约要求,拓展提出智能电网建设中已广泛使用的通信规约; ? 数据导出功能及远方调用连续录波数据的功能; ? 自检、自恢复功能。 主要对以下方面性能的相关指标要求进行了规范: ? 记录量的配置; ? 时钟; ? 扰动标记的内置自动判据; ? 装置的数据记录方式; ? 离线分析软件; ? 数据的远方传送。 预研情况: 随着智能电网的建设和电力技术的发展,各级电力用户、设备厂商、科研院所已对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的定位、需求和配置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充分交流,相关产品也在研发测试阶段。目前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的制定已有较成熟的理论研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