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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浮式钻井船钻柱升沉补偿装置》由 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精铟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429-T-52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3-15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47.020.20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47.020.20 船用发动机和推进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海洋钻井使用的浮式钻井平台在波浪的作用下除发生前后左右摇摆外,还将产生周期性的升沉运动。

这种周期性的升沉运动会使钻柱产生往复运动,引起井底钻压变化,甚至会使钻头脱离井底,影响钻进效率,降低钻头和钻杆使用寿命,造成操作安全隐患,在恶劣气候条件下甚至导致无法钻进和停工,为了减少停工期,降低钻井成本,必须对浮式钻井平台钻柱升沉运动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

升沉补偿装置作为海洋浮式钻井平台的关键配套设备之一,目前正向多样化方向发展。

升沉补偿能力进一步提高、升沉补偿精度进一步提高是努力的目标。

中国对深海石油开发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设备研制时间起步较晚,导致相关核心技术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在升沉补偿装置的研发方面也明显晚于国外,当前国外钻井和油服公司出于对自身核心技术和商业核心利益的保护,往往采用出售相关技术服务而不是产品的形式进行运营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这为中国了解和掌握国外关于升沉补偿装置发展的先进技术设置了较大障碍。

这种状况制约了我国海洋石油钻采的发展与进步。

深入研究和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浮式钻井船用升沉补偿装置己成为当务之急,也是深海装备技术不断振兴、走向成熟的必然要求。

产品的设计开发必须要产品标准的规范与引导。

该标准的制定将明确规范与界定浮式钻井船钻柱升沉补偿装置的技术要素,有利于产品设计制造及使用过程的协调与交流。

有了一个各方理解、接受及遵循的标准,相互间的交流将更加顺畅;相关的技术活动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能更好地协调与解决各类技术经济矛盾;能避免各类偏差、混乱与无序,大幅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一个好的产品标准,能引导新开发的产品更加先进实用,具有更高的“三化”程度。

因此,标准的制定将推动国内浮式钻井船钻柱升沉补偿装置的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推动我国产品取代进口并走向国际市场。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涉及浮式钻井船钻柱升沉补偿装置及其零部件。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浮式钻井船钻柱升沉补偿装置的引用标准、主要术语、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浮式钻井船的被动型、主动型和半主动型升沉补偿装置的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标准草案。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高端装备重要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研究》(项目编号2016YFF02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