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静电防护管理体系通用要求》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中国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 、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静电危害已经共所周知。
静电防护已经在石油化工、军工、航天航空、生物医药、电子、光电等行业广泛应用。
静电防护产品、工程施工、检测等相关产业发展成为巨大的产业,关系到安全防护、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
国际上静电防护的最新理念是强调管理和技术。
近20多年,各行业出现了许多静电防护相关的国内外标准,但大多偏重于技术方面,国内有关静电防护管理的标准已经出现在航天行业。
2007版的IEC和ANSI静电防护顶层标准要求建立静电防护管理体系,并形成了电子行业的普遍认同的静电防护管理体系认证依据。
为了推进我国静电防护工作,确保静电安全和产品质量,借鉴PDCA的体系化管理方法,规范静电防护管理要求,为静电防护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依据,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制定适用于各行业的静电防护顶层标准。
本标准借鉴国外先进标准,但在适用范围和管理要求方面更有先进性。
本标准规定了静电防护管理体系的组织、文件要求、策划、人员培训、防静电工作区、包装、标识、采购和外包、监视和测量、改进、审核和管理评审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易燃易爆环境、静电敏感电子产品和静电场吸附影响的静电防护,也适用于对组织的静电防护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 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静电防护管理体系总体要求;静电防护管理体系管理要求:策划、人员培训、防静电工作区、包装、标识、采购和外包、监视和测量、改进、审核、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