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感卫星原始数据记录与交换格式》由TC327(全国遥感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科学院。
遥感卫星的原始数据记录与交换格式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国卫星组织和机构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卫星的特性,制定专门的原始数据格式,并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各种格式之间互不兼容。
国际对地观测卫星委员会(CEOS)存档任务工作组(ATG)为了促进国际间的数据交换,曾经对现有几种主要格式进行分析,以期建立一种适当的通用下行数据格式定义,结果发现这些主流数据格式之间没有任何兼容性,很难在其基础上形成统一。
由此带来了如下问题: 1. 卫星下行数据之间互换性差,形成一种数据格式对应一套数据记录系统的局面。
致使昂贵的记录设备利用率低、互换性差,难以实现系统的通用和系统间的互为备份。
2. 一种格式必然形成一种存档与检索方式,相应必须配备一套专门的处理系统,使数据的历史存档与检索问题复杂化。
数据的存档历史越长,问题将越严重。
3. 由于对数据格式的理解和定义不一致,极大地增加了相关的技术交流和后续处理系统建设的困难。
4. 采用厂家的特定数据格式,导致相关的数据存档、检索与处理设备必须长期依赖相应厂家,极大地增加了数据存档和系统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本标准的制定就是在对国内外同类行业数据格式规范研究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制定一种能够涵盖各类卫星数据下传方式的统一的遥感卫星原始数据记录与交换格式的标准。
该标准的建立将推动我国各类遥感卫星原始数据的统一规范,提高系统通用性,极大降低卫星运行管理系统建设成本,为我国正在快速发展并建立的对地观测系统提供重要支撑。
该标准英文版的编制,将为国际上各国建立并发展数据记录和处理系统提供参考,支持我国遥感卫星及其数据记录和处理系统的转移输出,从而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卫星市场的份额占比,扩大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