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由TC269(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物流协会

目录

项目进度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2456-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8
申报日期
2023-03-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9-04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0-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物流中心作业规范的基本要求、作业流程与要求、作业规范的实施保证、作业与服务质量评估以及评审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规范物流中心的作业活动,配送中心和企业物流中心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代替GB/T22126-2008《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与GB/T22126-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更改了“物流中心”“储存”“装卸”“搬运”“补货”“配载”“运输”“盘点” “流通加工”“相关方”“可追溯性”的定义(见3.1、3.3~3.5、3.8~3.11、3.14、3.16、3.18,2008年版的3.1、3.3~3.5、3.8~3.11、3.16、3.18、3.20); —— 删除了“拣选”“直接换装”“物流网络”的定义(2008年版的3.6、3.14、3.15); —— 增加了“包装”的定义(见3.6); —— 更改了“作业流程及要求”中各个作业环节的规范流程、作业要求及安全要求(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5章); —— 删除了“管理方针”“拣选作业”“订单处理”“直接换装作业”“物流网络管理”“财务处理”的内容(2008年版的4.2、5.5、5.11、5.13、5.14、6.2); —— 增加了“作业流程及要求”的“包装作业”和“返货处理”(见5.4、5.12); —— 增加了“作业规范实施保证”的“制度保障”(见6.2); —— 更改了“作业与服务质量评估”的要求(见第7章,2008年版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