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Ⅵ类电梯》由TC196(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等

目录

项目进度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0950-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20-09-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9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归口单位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8100-30:2019(E)。

采标中文名称:运载人员和货物的电梯—第30部分:I、II、III和VI类电梯安装(Lift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 and goods - Part 30: Class I, II, III and VI lifts installation)。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安装Ⅰ、Ⅱ、Ⅲ和Ⅵ类乘客电梯的必要尺寸。 本部分给出的尺寸反映了设备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安装在新建筑物内具有一个出入口轿厢的电梯,且与驱动系统无关。 2. 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电梯主参数;尺寸。 3. 新旧版主要技术差异拟为: 1) 删除了“载货电梯”的定义; 2) 增加了“无机房电梯”和“电梯”的定义; 3) 增加了买方、建筑商和电梯承包商对于井道设计尺寸负责内容的相关要求; 4) 增加了候梯厅尺寸不考虑的范围; 5) 增加了候梯厅尺寸应考虑轮椅的转弯空间的要求; 6) 增加了设计阶段机房尺寸的相关要求,以及买方、建筑商和电梯承包商对于机房尺寸负责内容的相关要求; 7) 更改了住宅电梯和普通电梯图示尺寸的适用范围、注解说明及适合残障人员使用的尺寸要求,并增加了1000kg和1275kg对应的尺寸规格; 8) 更改了一般用途电梯图示中适合残障人员使用的尺寸要求; 9) 增加了一般用途电梯,对重侧置时的尺寸要求及图示; 10) 更改了医用电梯图示中关于电动轮椅的注解说明; 11) 更改了其他常用电梯图示中关于电动轮椅的注解说明; 12) 增加了其他常用电梯图示中关于无机房电梯的注解说明; 13) 增加了参考文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