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使用视觉显示终端(VDTs)办公的人类工效学要求 第12部分:信息呈现》由TC7(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陈柏鸿 、王茜莺 、刘太杰等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9241-12:1998。
采标中文名称:使用视觉显示终端(VDTs)办公的人类工效学要求 第12部分:信息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