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上报,TC103SC1(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彭建华 、王敬涛 、胡一平 、黄涛 、王佳佳 、李宁 、王寒翔 、冯祎然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5004-1:2020。
采标中文名称: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