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矿冶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Regulations for effluents and radiation environment monitoring
国家标准计划
修订
强制性
国家标准计划《铀矿冶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由
467
(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
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目录
项目进度
网上公示
起草
征求意见
终止
审查
批准
发布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60051-Q-46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6-01-27
全部代替标准
GB 23726-2009
中国标准分类号
F 7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8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80 辐射防护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执行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相近标准(计划)
GB 23726-2009 铀矿冶辐射环境监测规定
EJ/T 968-1995 生堆退役环境和流出物辐射监测准则
EJ 348-2016 铀矿冶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HJ 61—202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 23727-2020 铀矿冶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规定
HJ/T 61-200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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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199-2013 滨海核电厂液态放射性流出物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EJ 0993-1996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EJ 993-2008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