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中国海区航标维护规范》由348(交通运输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上海海事局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规定中国海区航标维护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其他要求。 适用于中国海区航标维护活动。
无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