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数据匿名化流通实施及评估指南》由TC609(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数据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赛西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复旦大学 、浙江大学 、华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通数据智能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腾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云基华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瓴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本标准提出了基于场景的数据匿名化流通框架和效果评估方法,规定了数据匿名化流通的原则、目标和流程,给出了典型场景数据匿名化流通实施指引,以及数据匿名化流通相关技术、环境和管理措施建议;数据流通场景风险、数据匿名化处理程度、流通环境保障措施的分级,以及不同场景风险对应的数据处理、管理与环境要求,数据匿名化评估的实施流程,围绕流程的评估准备、信息调研、初步评估、细化评估、评估总结等各环节的主要内容。适用于指导组织在数据供给、流通和利用过程中进行匿名化流通,以及匿名化效果的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也可为主管监管部门进行数据流通监督管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