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第2部分:压力输血设备用》由 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6(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8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贝朗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卢文博 、洪梅 、王辞海 、李未扬 、权美英 、许慧 、刘栋 、郝树彬 、孙令骁 、林则晨 。
20183247-Q-464 已发布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20 输血、输液和注射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35-5:2015。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输血器具 第5部分: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压力输血设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