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脑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邵宗人 。
19990170-Q-464 已发布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26:1994。
采标中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