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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防护服装 颗粒物防护服》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4(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护服装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科国联劳动防护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军需工程技术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463-Q-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4-03
申报日期
2022-06-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11-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2-12-17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10 防护服装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护服装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颗粒物是指细碎状态的物质,一般来说直径在1nm至1mm之间(ISO TS 16972、ISO 20437)。

颗粒物的存在形式是多样的,在各类日常作业环境、家庭装修场所、社会场所设施,特别是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时的应急处置现场及管控区域,都可能存在有害颗粒物,如粉尘、纤维碎屑等。

有害颗粒物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对人体皮肤成伤害,引发皮肤疾病或加速皮肤疾病的恶化过程,如炎症性皮肤疾病、皮肤老化和皮肤癌等。

由于有害颗粒物本身的某些特性或颗粒物上的附着物(如环境内分泌干扰物、重金属等),也会对人体造成皮肤伤害,如石棉从业人员由于石棉粉尘刺激会引发皮肤瘙痒和石棉沉着病,引发石棉疣、石棉鸡眼、石棉肉芽肿等皮肤病。

我国对颗粒物防护服有大量、持续、广泛的需求,特别是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各类参与应急响应、疫情防控、保障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人员,均存在含感染性微生物介质的气溶胶或固体粉尘颗粒的暴露风险。

而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服在撕裂强度、消毒杀菌程序等技术指标要求上,与颗粒物防护服有很大区别,因此,从安全生产领域、灾害救援和应急响应等领域出发,有必要制定颗粒物防护服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将对颗粒物防护服的物理机械强度、面料阻隔性能、服装整体防护性能、特殊防护性能等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规定,规范颗粒物防护服的生产和使用,减少有害颗粒物对人员安全和健康带来的伤害,提升人员防护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颗粒物防护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识及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减少有害颗粒物 (如本身具有刺激性、致敏性的颗粒物,以及吸附其他有害物质的颗粒物)对穿戴者危害的防护服。 本文件不适用于防护挥发性或渗透性有毒气体和液体的防护服,也不适用于电离辐射防护和医疗诊断、治疗过程中使用的防护服。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颗粒防护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及制造商提供的信息。其中技术要求包括:颗粒物防护服的分类、设计要求、性能要求。性能要求包括:防护服实用性能、防护服整体防护性能、接缝性能、面料耐屈挠预处理、耐固体颗粒物穿透性、面料耐静水压性能、表面抗湿性、抗合成血液穿透性、耐磨损性能、耐屈挠破坏性能、面料撕破强力、面料断裂强力、面料抗刺穿性能、面料耐高温耐低温性能、面料的抗静电性能、面料透湿量、面料湿阻、面料透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