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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节能要求》由 TC147(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天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复印技术有限公司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089-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3-21
申报日期
2022-04-06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1-19
公示截止日期
2023-02-02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7.100.01
37 成像技术
37.100 印制技术
37.100.01 印刷技术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原标准与美国能源之星U.S.EPA:1997 Energy Star for Photocopiers标准相对应,为非等效采用。修订后标准技术方面会有修改。

目的意义

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静电复印技术有有了很多技术革新,在使用材料、机器结构、实用性能、工作效率以及应用范围等方面都有了空前的发展和完善。

目前,静电复印机已成为非常普遍的办公设备,有些复印机如便携式、简易型复印机及激光打印机等已进入家庭。

随着复印设备的普及,人们在选择设备时已从过去单纯注重产品的性能、质量、价格等因素,逐渐转变为看重产品的节能、环保等更影响自身权益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节能环保的办公产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用户开始选择更节能更环保的产品,厂商也在不断推出“节能绿色产品”。

本标准是2002年实施的,实施至今已经有20年的时间了,在这期间,复印机及周边产品的技术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复印机节能方面,本标准2002年版非等效采用了美国环境保护局(EPA)能源之星标准(U.S.EPA:1997 Energy Star for Photocopiers),截止到目前,成像技术设备能源之星已更新至3.2版本,不论是从技术指标和测试方法都有很多变化。

2014年国家还发布实施了强制性GB 21521-2014《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在复印机典型能效、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强制性规定。

很明显,本标准(2002年版本)已经无法满足目前复印机节能技术要求,必须对该标准进行修订,符合当前国家节能方面的要求,并与国外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另外,本标准(2002年版)在标准结构编排上也不符合GB/T 1.1-2020的相关要求,在修订的过程中,也应重新编排标准结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复印幅面A3及以下,采用静电复印过程的复印机及配套使用的消耗材料。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静电复印机产品的节能要求。包括节能要求、能耗限定值等方面。 需要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将复印机配套使用的耗材增加到“适用范围”内,消耗材料是产品工作时不可缺少的部分,且与产品的节能属性息息相关; 2)按照GB/T 1.1-2020的相关规定,重新修改标准结构,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产品说明书”章节; 修订了“节能装置”的技术要求,并增加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按照GB 21521-2014中的强制性要求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