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火腿罐头质量通则》由 TC6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4SC2(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等 。
67 食品技术 |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67.120.10 肉和肉制品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1 | EN |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火腿罐头为大宗产品,国际贸易需要,避免贸易壁垒 |
火腿罐头是一类重要的低温肉制品,其肉嫩多汁、口感细腻、弹性较好,大量保留了肉的营养和原有风味。
2019年我国肉制品加工产量达1580万吨,市场规模约为19003亿元,火腿罐头作为肉制品中的重要部分,深受消费者喜爱。
据统计,在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家,低温肉制品的市场占有率远高于高温肉制品,达到90%以上,我国2019年数据显示,低温肉制品仅占1/3,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低温肉制品逐渐项高端化发展。
目前火腿罐头行业有双汇、雨润等多家企业。
本项目修订的GB/T 13515-2008《火腿罐头》国家标准,有效促进了火腿罐头行业的发展,但至今已发布14年,随着行业的创新和进步、生产技术的提高以及人们对产品的高质量需求,该标准已不再适用。
本次修订主要将①扩大标准范围,梳理火腿罐头市场,梳理完善产品分类,增加如金华火腿、宣威火腿等品类;②结合行业现状,完善火腿罐头的理化要求和感官要求;③删除“缺陷”要求,在感官要求中增加“无外来杂质”要求;④删除重金属含量及微生物指标的相关要求。
本次标准修订主要通过解决标准老化问题,突出产品质量指标的先进性,实现行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并配合建立食品领域高质量引领标准体系。
此项目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提到的重点领域九,食品及相关产品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
此标准的修订可明显推火腿罐头行业质量提升,不断完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提升准入门槛,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放心消费,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本标准规定了火腿罐头的产品代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以及包装、运输盒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分割猪瘦肉为原料,经预处理、注射盐水(嫩化)、滚揉腌制、装罐、密封、高温杀菌制成的罐藏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感官要求(色泽、滋味气味、组织形态、杂质)、理化要求(固形物含量、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氯化钠含量)及相应的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