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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253(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汇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444-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0-13
申报日期
2021-03-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7-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8-1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200.5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200 文娱活动设备
97.200.50 玩具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8124-1:2018/Amd 1:2020/Amd 2:2020。

采标中文名称:玩具安全 第1部分 机械和物理性能。

目的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玩具的娱乐性要求越来越高,而且更为关注儿童使用的安全性。

为了有效保护儿童的安全与健康,各个国家都对玩具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

目前,我国玩具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同同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制定玩具通用安全要求,引导并规范企业按标准进行开发、设计和组织生产,以确保儿童使用玩具产品的安全性。

提出修订《玩具安全 第2部分 机械和物理性能》标准计划,是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函[2016]17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在清理玩具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出通用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同时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国玩标委字[2020]第14号“关于再次请求微调玩具及儿童用品领域强制性产品标准整合结果的报告”建议,建议将《玩具安全 第2部分 机械和物理性能》标准保留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现行的GB 6675.2-2014版标准技术要求上等同ISO 8124-1:2000《玩具安全 第1部分 机械和物理性能》及其修正A1:2007、A2:2007及ISO 8124-1:2009修正A2:2012。

与ISO最新版本ISO 8124-1:2018/Amd 1:2020/Amd 2:2020有一定差异,为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建议修订该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如摇铃玩具、小零件、锐利尖端、锐利边缘、铰链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数要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最大动能、某些乘骑玩具的最小倾倒角、带有磁性部件玩具、场响玩具等)。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这些要求随玩具所对应不同年龄组而不同。特定年龄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据危险的特性及儿童应对的智力和体力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