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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殡葬服务、设施、用品分类与代码》由 314(民政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中国殡葬协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519-T-31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1-02-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6-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6-2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民政部
执行单位
民政部
主管部门
民政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用品分类代码是实现殡葬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技术基础标准。

通过规范殡葬服务、殡葬设施、殡葬用品的名称与描述,统一其代码,有助于搭建各殡葬单位间的数据交互平台。

2005年发布实施已十余年,这期间,我国殡葬行业从服务、设施设备、用品到信息化平台建设都发生了变化。

特别是2010年后,殡葬服务、设施、用品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都出台了相应的行业标准。

为了适应殡葬改革发展需要,保持各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有效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修订本标准。

本次修订,重点考虑调整统一各相关标准不一致的内容,补充十三五期间殡葬改革发展重点成果,更好地促进十四五期间殡葬信息化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本标准对全国殡葬行业服务、设施和用品的分类原则、编码方法与分类编码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全国殡葬行业的信息统计、管理以及相关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2. 分类原则:按照GB/T7027线分类法对殡葬服务、殡葬设施和殡葬用品进行分类,其中殡葬服务的分类以殡葬流程为依据;殡葬设施的分类以其专门用途为依据;殡葬用品的分类以其专门用途为依据,并兼顾用品的材料、规格等属性。 3. 编码方法 (1)全国殡葬服务、设施和用品代码采用数字格式代码,由13位本体代码和2位校验码组成。其中全国殡葬服务、设施和用品为层次代码,共分6层15位,每层均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层是殡葬单位标识代码;第二层是殡葬服务、殡葬设施、殡葬用品的分类代码;第三层为分类对象大类代码;第四层为分类对象小类代码;第五层为分类对象细类代码;第六层为校验码。结构见标准图1。 (2)全国殡葬单位标识代码由国家民政部认可的惟一标识殡葬单位的代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采用两层结构。结构见标准图2。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代码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代码见GB/T2260表1。单位代码由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位阿拉伯数字代表殡葬单位分类,其代码遵照附录A的规定,其余3位阿拉伯数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自己负责编制。 (3)殡葬服务、殡葬设施和殡葬用品的分类代码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代码见表1。 (4)第三、四、五层均以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代码一般从01开始,按升序排列,最多编至99.各层数字为99的代码表示收容类目。第五层细类代码为第四层小类代码的细化,由殡葬单位自行编制。建议各殡葬单位在对殡葬设施或用品进行分类编码时,可以按小类的用途、规格、尺寸、服务方式等属于进行细化。 (5)校验码为对本代码进行校验的特定附加码。本标准采用GB/T 17710 的MOD97-10检验码系统,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算法遵照附录B的规定。 4. 殡葬服务分类代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大类、中类和小类各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中类为大类的细化,小类为中类的细化,当分类对象无须进行小类划分时,其末位补0。殡葬服务分类代码见标准表2。 5.殡葬设施代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大类、中类和小类各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中类为大类的细化,小类为中类的细化,当分类对象无须进行小类或细类划分时,其末位补位0。殡葬设施分类代码见标准表3。 6. 殡葬用品分类代码用6为阿拉伯数字表示,有大类、中类和小类各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中类为大类的细化,小类为中类的细化,当分类对象无须进行小类或细类划分时,其末位补0。殡葬用品分类代码见标准表4。 附录A 区域内殡葬单位代码标识了某个特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内的殡葬单位的惟一代码,通过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位阿拉伯数字代表殡葬单位分类,其代码见标准表A.1,其余3位阿拉伯数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自己负责编制。 附录B 提供了两种校验码算法,一种是公式算法,一种是步骤算法。 附录C 分别针对殡葬服务、殡葬设施、殡葬用品三个分类列举了三个编码实例,讲解了代码的编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