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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限量定值导则》由 TC508(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426-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0-11-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3-0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3-19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99 有关质量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消费品安全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消费品安全问题也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实现消费品使用功能,消费品中需要使用或添加各种化学物质。

但是,消费品中的化学物质可能会对人体产生健康影响。

从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的角度,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需要制定严格的限量要求。

从行业发展角度看,消费品中化学物质限量要求的变化对相关行业的发展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消费品中化学物质限量要求的确定需要在保障消费者安全的提前下,考虑对行业的影响,从整体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科学合理确定安全限值。

我国是消费品生产和销售大国,国家高度重视消费品安全问题,每年在不同产品类别中,针对各种有害化学物质,制定了多项化学物质安全要求的国家标准。

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规范的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限值确定的程序,未明确应考虑的因素和维度,可以采用的分析方法等。

造成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限制确定时,客观上缺少科学严谨的数据支撑,忽略了相关方的意见,从而可能对消费者保护不足或者对产业发展影响过于严重。

在参考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标准来制定我国的国家标准时,也缺乏对限量指标适用性和可行性的科学评估。

如何科学合理的制定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限值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品生产国,也是消费者群体最为庞大的国家,急需开展相关研究。

因此,开展《消费品化学危害物质限值确定导则》标准的研究,明确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限值确定的一般原则、基本流程和限值确定方法,对于规范和指导各类组织开展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限值制定的相关活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助于提升我国消费品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产业升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限值确定的一般原则、基本流程、理论限值的确定和综合限量的确定。 本文件用于规范和指导各类组织开展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限值制定的相关活动,包括对某一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的当前限量要求的修订工作,以及对于首次在某一消费品中使用的有害化学物质的限量制定工作。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如下几部分: (1)术语制定 明确理论限值、消费者风险可接受程度、产业承受度、综合限量等术语和定义的。 (2)一般原则 从安全性、合规性、可行性、全面性等方面,制定消费品化学危害物质限值确定的一般原则。 (3)基本流程 消费品中有害化学物质限值确定的程序通常包括:确定拟制定限量要求的有害化学物质、确定理论限值、确定综合限量流程。 (4)理论限值的确定 首先,应掌握有害化学物质毒性数据。一般可采信权威化学物质毒性数据库已有的有害化学物质毒性数据;对于现有化学物质毒性数据库中尚未涵盖的有害化学物质,需通过实验研究获得有害化学物质毒性数据。 其次,基于有害化学物质毒性数据,进行科学推导可得出有害化学物质的安全限量。部分有害化学物质安全限值可在化学物质毒性数据库检索获得。 最后,基于安全限量,进一步考虑消费者实际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使用人群等因素开展暴露量评估和迁移量评估,可得到有害化学物质在特定消费品中的理论限值。 (5)综合限值的确定 在理论限值给定的区间内,从社会、经济和环境角度,系统评估限量定值对相关方影响,从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角度,确定综合限量。具体内容包括: ——明确评估情形 ——明确评估对象 ——明确影响边界 ——确定综合限量确定准则 ——确定消费者风险可接受水平 ——确定产业承受度水平 ——明确综合限量确定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