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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场地测试方法及要求 第四部分:快速路行驶功能》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504-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2-31
申报日期
2020-03-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场地测试及要求系列标准前三部分“通用要求”、“城市行驶功能”和“列队跟驰功能”已于2018年提交立项申请,作为该系列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作为自动驾驶率先应用的功能之一,急需启动该项标准。

根据前期行业现状分析,2020年-2022年是快速路行驶功能量产应用的关键时期,标准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旨在对该功能所面对的关键场景通过场地测试的方法加以验证,保障自动驾驶功能量产应用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适用于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中确定的3级及以上驾驶自动化功能车辆进行场地测试。标准提出符合快速路主路行驶区域的测试方法及要求。其中,根据行驶区域特点划分为快速路主车道、匝道、隧道等场景分类,并细分30余个测试用例。测试用例根据该行驶区域内可能出现但较为危险的真是情况搭建。标准涉及该行驶区域全部行驶速度自动驾驶功能的测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