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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舶与海上技术 海上环境保护 吸着剂的设计和选用规范》由 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37SC9(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21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0-01-17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9-01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9-15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47.020.99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47.020.99 有关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0053:2017。

采标中文名称:船舶与海上技术 海上环境保护 吸着剂的设计和选用规范。

目的意义

在船舶运输和海洋石油开发过程中,往往由于管理、操作过失或疏忽,不可抗力,以及意外情况等原因,造成溢油事故的发生。

溢油事故具有影响范围大,性质恶劣,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特点,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也是非常严重且深远的。

海上溢油处理技术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溢油处理标准也是IMO及ISO近阶段制定的重点。

溢油处理方法包括物理处理法(采用溢油围控回收设备,例如围油栏、收油机、撇油装置;使用吸附材料等)、化学处理方法(使用化学消油剂等)和自然降解法等。

使用化学消油剂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我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船舶在发生油污事故或违章排油后,不得擅自使用化学消油剂,因此,目前溢油处理仍以物理处理方法为主。

吸收剂、吸附剂等吸着剂的使用是物理方法之一,也是常采用的重要溢油应急处理措施,可用于吸收或吸附事故区域水面漂浮的溢油。

目前,用于溢油处理的吸着剂通常分为四个基本类型:天然有机吸着剂、天然无机吸着剂、合成吸着剂以及改性天然有机吸着剂,具体种类较多,有些吸着剂既吸油也吸收,容易沉到水中,处理效果不好;有些吸着剂填埋后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后处理成本较高,因此,当采用吸着剂制品进行溢油处理时,如何设计和选用吸着剂的材料是关键。

为此,在MEPC第63届会议上,IMO还批准了四个油污染应急手册,其中,就包括吸着剂使用指导。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溢油应急处理技术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市场上也出现了很多吸着剂材料。

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各种吸着剂材料质量参差不齐,给具体选用和使用带来很大困扰。

本标准通过采标ISO 20053:2017,可明确吸着剂的材料、类型和选用准则等,统一国内生产厂家关于吸着剂的设计要求,作为吸着剂选用的依据,规范和促进国内吸着剂材料的研制和发展。

因此,很有必要对ISO 20053:2017进行及时采标转化。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吸着剂的设计和选用。 本标准规定了吸着剂的材料、类型、选用准则、标记和标志,以及制造商需提供的产品数据要求。 本标准作为技术准则可为制造商和用户在选用吸着剂方面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