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4部分: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10 灭火 |
国家GB27898系列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自2011年发布以来,为规范和指导固定消防给水设备产品的设计、生产和检验都起到了积极的作业。
目前,固定消防给水设备产品获证的生产企业达几十家,有效证书500余张,应用范围广泛。
其中,我国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的生产厂家已达十几家,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已被广泛应用到机场、地震区建筑、隐蔽工程、临时性建筑和因建筑艺术要求等不宜设置高位水箱的建筑,为此类场所的消防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的相关技术研究有了新突破,主要包括: (1)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高压部分,高压储气瓶容器阀、集流管、减压阀等关键部件均开发出了消防专用技术,较现标准中引用传统工业技术在可靠性和安全性方面均有较大提升; (2)现标准中手动启动方式通过控制柜按钮等电器原件实现,但根据产品技术的发展和使用场所的需求,为了增加设备消防运行状态启动的安全性及可靠性,机械应急启动等新技术日益成熟,符合国际消防技术的发展趋势,且国外NFPA、IEC等标准已有相关要求; (3)随着我国消防物联网的智慧消防技术的迅速发展,目前市场上已有具备多元信息显示、联网远程控制、远程信息输送技术的新型成熟产品; 此外,标准实际执行过程中,原有的标准的某些技术条款也存在不完善或操作困难等问题,主要体现在: (1)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产品中,贮气瓶组压力较高,标准中缺少对贮气瓶组的试验要求,保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2)在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长期使用中,气瓶由于长期不使用会出现泄压的情况,导致消防运行状态不能正常启动; (3)现有的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中有两种减压方式(集中减压和分瓶减压),在实际中,不同的减压方式下,其置换水容积与气瓶数量的关系很难确定; (4)标准中缺少贮气瓶组的运输和贮存要求。
鉴于上述原因,需对现有标准进行修订,增大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同时,修订过程中将已使用成熟且先进的技术写入标准中,体现标准的先进性和前瞻性;为满足现有产品检验要求,将原标准中一些技术不完善、操作难度大的条款进行修订,以满足产品新技术发展的需要。
1.范围 GB 27898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牌和操作指导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工作原理类似的气体顶压给水设备可参照采用。 2.主要技术内容 (1)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的术语、定义、分类和型号编制方法; (2)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的基本参数、设备构成和部件、外观和标识、控制功能、供水能力、连续运行、密封性能、水压强度、运行噪声、气压水罐、水泵机组、顶压系统、管道阀门附件、控制仪表、操控柜等技术要求; (3)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的试验方法; (4)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检验规则、标志、操作指导书、包装、运输与储存和判定准则。 3.需要强制的内容 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 4.强制的理由:由于该产品属于保护封闭空间结构、人员和设备等生命财产安全类的产品,以上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5.拟修订的内容 (1)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 (2)同GB 27898.1统一术语和定义; (3)修改5.1.2基本参数中的流量要求,同GB6245《消防泵》相关要求一致; (4)修改5.2.2.1中消防专业产品要求; (5)修改5.4.3消防运行中重复性压力偏差的要求,增加150%额定流量要求,同GB6245《消防泵》相关要求一致; (6)修改5.4.4间歇供水中重复性压力偏差的要求; (7)增加不同减压方式下,置换水容积与气瓶数量的关系; (8)增加贮气瓶组的试验要求; (9)修改5.12.3.2减压阀中渗漏量的要求; (10)增加容器阀耐腐蚀性能和手动操作要求; (11)增加安全泄放装置的耐腐蚀性要求; (12)增加操控柜中贮气瓶组压力实时监测功能; (13)增加操控柜运行记录联网、远程要求内容; (14)增加操控柜的增加机械应急启动、多元信息显示、联网远程等功能要求; (15)根据性能要求修改相应的试验方法; (16)统一“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名称; (17)修改7.3.1型式检验结果判定中的判定原则; (18)在9.2运输中增加带压气瓶运输要求; (19)在9.3贮存中增加带压气瓶贮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