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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广东海事局武汉理工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456-Q-34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2-12
申报日期
2019-05-0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0-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07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40 水路运输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是反映船舶动力装置使用和运转情况以及轮机部活动的原始记录,是船东有效掌握船舶设备工作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国家海事主管部门为实施监督和管理而规定的重要法定文件。

国家强制性标准《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GB 18436-2001)自实施以来,对于统一文书内容和格式要求,强化船舶安全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水路运输的快速发展,国内LNG运输船、挖泥船等电力推进船舶数量增多,运营规模增大以及新的现代化船舶设备的增多,原以柴油机推进船舶为基础的《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GB 18436-2001)标准已经不适用于当前我国实际船舶情况。

现有的特殊船实际在船使用的轮机日志,记录内容和格式不一,非海事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给船运公司、船舶和海事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因此,2016年完成的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工作结论要求,应对国家强制性标准《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GB 18436-2001)进行修订。

为更好服务船舶、保障原强制性标准适用性,依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和我国海事主管部门等相关文件最新规定,结合船舶现场管理及船舶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开展“船舶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GB 18436-2001)标准修订”工作,补充适用于电力推进船舶的轮机日志内容和格式示例,进一步完善柴油机船的轮机日志,对方便船舶管理、海事监管和船舶自身安全可靠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记载,保管,制作?登记和签发,格式,页面设计以及印刷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中国籍国际航行和500总吨以上沿海航行的以柴油机作为主机的运输船,也适用于所有中国籍500总吨以上的以电动机作为主机的民船。其他中国籍船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主要包括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记载,保管,制作?登记和签发,格式,记载内容以及印刷要求等。 标准拟修订的技术内容主要包括: 1)修改有关轮机日志原始记录涉及的机电设备范畴为“反映船舶动力装置和电气设备使用和运转情况以及轮机部活动的原始记录”。 2)修改标准适用性范围,适用于所有中国籍500总吨以上的以电动机作为主机的民船。 3)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4)修改“术语和定义”部分内容。 5)修改轮机日志中有关栏目的名称和记载内容。 6)修改柴油机船的轮机日志记载内容表格的栏目名称。 7)补充电力推进船的轮机日志记载内容表格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