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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共享经济 指导原则与基础框架》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1766-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4-01
申报日期
2019-04-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2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03.100.20 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10 年来,作为一种颠覆性的商业模式,共享经济因其提高了闲置资源的利用率而在国内外迅速发展。

根据普华永道2014年共享经济报告,共享经济全球营收规模将在1100亿美元到5300亿美元之间,并且有潜力在2025年目前的150亿美元增长到3350亿美元。

近年来,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达到49205亿元,同比增长47.2%,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之一。

从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态势看,其在推动经济转型与功能转化方面成效显著。

与此同时,由于共享经济的进入门槛较低、市场竞争激烈,共享经济在提高社会福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规则模糊和监管真空、消费者的契约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以及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遭受侵害等隐患。

因此面对这样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如何通过标准化促进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规避潜在风险,使之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就成为当前共享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共享经济发展呈现业态多样、模式创新、利益相关方多边等特点,鉴于此,先从共享经济的基础框架和原则入手制定标准将为后续该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为如何应对共享经济带来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以及机遇提供了框架和指导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共享经济领域基本的术语和定义,包括共享经济、平台、平台运营者、供应商、客户等。 本标准为平台运营者和供应商提供了活动指导原则,包括诚信、透明、问责、可及性和包容性等10项。 本标准提出了共享经济基础框架和利益相关方,从客户、劳工、监管、环境以及更广泛的经济、社会和社区影响和机会方面提出了共享经济应遵循的框架和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