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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含碘消毒剂卫生要求》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20192356-T-361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19-07-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4-04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4-2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8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80 消毒和灭菌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理化指标 碘酊、碘伏和复合含碘消毒剂理化指标的检测中,有效碘的含量范围要求上下限范围不超过产品说明书标示值90%~110%; 增加了铅、砷、汞的限量要求。基于含碘消毒剂主要用于手、皮肤、粘膜的消毒,而GB 27951 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0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和GB 27954 黏膜消毒剂卫生要求中明确规定了铅、砷、汞的限量要求,并且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对铅、砷、汞的限量要求一致。 碘伏的含量范围和pH值范围适当放宽。 增加了对碘伏络合剂的鉴别或测定要求。这主要由于目前碘伏市场产品较为混乱,明确络合物有助于规范市场,加强监管。 增加了聚维酮碘粉末中有效碘的含量要求。一是由于目前碘伏市场产品较为混乱,明确其有效碘含量有助于规范市场,加强监管。二是由于该消毒剂的稀释液主要适用于外科手及前臂消毒;手术切口部位、注射及穿刺部位皮肤以及新生儿脐带部位皮肤消毒;黏膜冲洗消毒等临床应用,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二部)对固体聚维酮碘的有效碘含量要求。 2. 杀灭微生物指标 明确杀灭微生物的指标菌株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大肠杆菌(8099)、铜绿假单胞菌(ATCC 15442)和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 杀灭微生物的作用时间与GB27950《手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1《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4《黏膜消毒剂卫生要求》一致。 明确试验所用消毒剂量(浓度与时间)应为产品说明书中的标示剂量。杀灭试验首选悬液试验法,不能使用悬液试验法者(如消毒剂原液直接使用、粘稠状液体)可采用载体定量杀菌试验方法进行杀灭微生物效果评价,并于表3中规定了载体定量杀菌试验的作用时间和杀灭对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