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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纺织品 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残留量的测定》由 TC209(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9SC1(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095-T-60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0-24
申报日期
2018-10-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8-13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59.080.01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59.080 纺织产品
59.080.01 纺织产品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有机硅柔软剂是纺织印染行业常用的后整理助剂,可赋予织物柔软、滑爽、抗静电等性能。

其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十甲基环硅氧烷(D5)、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D6)是各类种有机硅柔软剂制备的重要中间体,分子结构呈现环状。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十甲基环硅氧烷(D5)、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D6)符合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vPvB)物质和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PBT)物质的定义标准,目前确定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对水生环境有长期的有害作用,而且有削弱生殖能力的危险。

由于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存在毒性与生物富集性,欧盟委员会(EU)2018/35号修订案,规定水洗化妆品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的含量须小于0.1%,这次法规的修订结束了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两种物质长达十年的使用争议。

2018年6月27日,欧盟委员会REACH法规将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十甲基环五硅氧烷和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列为第十批高关注度物质(SVHC)。

此外,美国华盛顿州的儿童安全产品法案(CSPA)已经将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列入儿童高关注化学品清单(CHCC)。

纺织产品中的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十甲基环五硅氧烷和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同样可以通过挥发、水洗等方式进入环境,在生物体富集性,产生生物危害。

因而,为了积极应对国外贸易性技术壁垒,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相应的检测标准,加强纺织品中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残留量监控,控制纺织业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的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提高我国纺织品检测技术水平,促进纺织产业绿色发展,有必要制定本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品中残留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的测定。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测定纺织品中残留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的方法。纺织品中的残留挥发性甲基环硅氧烷经正己烷超声波提取,提取液经滤膜净化后,用配有质量选择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GC/MS)进行测定,外标法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