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汽车全景影像监测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根据数据研究,汽车行驶过程中,大量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存在视野盲区,无法及时注意车身周围的安全隐患。
汽车全景影像监测系统可以实时查看汽车车身周围360度全景融合的图像信息(鸟瞰图像),同时也可以显示任何方向的单一视图,并配合标尺线准确地定位障碍物的位置和距离,有助于驾驶员及时掌握车身周围的交通情况。
辅助驾驶员从容应对泊车入位、窄道会车、障碍规避等难题,可以有效减少行车剐蹭等交通事故,对提高行车安全性具有重大意义。
除此之外,汽车全景影像监测系统将是自动驾驶技术的重要感知系统,该系统对于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全景影像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安装有全景影像监测系统的M1、N1类汽车,M2/M3/N2/N3可参考此标准。 本标准针对全景影像监测系统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做了定义,并根据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制定了相关的测试方法和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