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道路车辆 网联车辆方法论 第2部分:设计导则》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2564-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8-07
申报日期
2018-10-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4-03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4-2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0077-2:2018。

采标中文名称:道路车辆 网联车辆方法论 第2部分:网联车辆设计导则。

目的意义

技术进步,特别是IT方面的进步,使得车辆制造商能够通过提供解决方案,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不只是单纯依靠传统车辆(不论是轿车、卡车,还是公共道路车辆)的车载系统,还包括车外部件与系统。

通常,这些进步是基于新的车辆通讯方式,这些通讯中的信息可以通过无线访问。

网联汽车打破了物理连接的约束,就使得基于以下的新服务成为可能: ——以先前不可能或很难实现的方式来访问车辆的功能; ——以多种方式访问车辆,取代单一方式,例如,通过OBD连接器; ——对车辆操作数据的实时访问。

相比现有的代表性道路车辆风险,这种变革增加了与远程访问相关的附加风险(黑客入侵、干扰、信息误用等)。

因此,车辆制造商必须在设计网联车辆时,采取其他特殊的安全措施。

为此,本系列标准规定了一组通用规则和基本原则,为网联车辆制造商提供指南。

它涉及车辆的设计和生产阶段,其中这些阶段包括网联车辆制造商对仍在生产中的车型、变型或后续车型的设计升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网联车辆(ExVe)制造商在考虑其自己的设计方法时适用的一般规则与基本原则。本文未规定编写与实施设计方法的方式。 本标准通过模板,规定了设计新的网联车辆功能时需要传达给网联车辆制造商的必要信息。另外,本标准也以模板的形式,规定了网联车辆制造商为响应客户请求而需要提供的信息。本标准未规定描述请求信息的过程,也未描述与响应信息通讯相关的过程。 本标准关注的是ISO 20077-1范围内的网联车辆的设计,而不论网联车辆与外部系统或外部用户之间的通讯接口类型如何。本标准不涉及网联车辆的内部通讯。本标准未将软件或硬件的实施标准化,也未拒绝网联车辆制造商在设计新功能时采用其他技术解决方案。 本标准涉及车辆的设计与生产阶段,包括车型、变型或在产型号的网联车辆制造商的后续设计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