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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压水堆核电厂控制区门窗辐射防护设计准则》由 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8SC2(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078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申报日期
2018-05-0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8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80 辐射防护
归口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使核电厂中工作人员受到的辐射照射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ALARA原则)。

规定核电厂控制区门窗辐射防护设计总体要求以及门窗的类型。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明确在核电厂设计中对门窗辐射防护相关功能要求,从工作人员受到的内照射、外照射角度、以及辐射分区和通行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 参考相关标准的要求,细化并明确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中对门窗的气密性要求;需要根据辐射源类型细化并明确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中对门窗的生物屏蔽要求;明确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中对门窗的耐辐照要求;参考相关辐射分区和人员通行的标准要求,细化并明确在人员通行方面,对门窗的辐射防护设计要求。 结合核电厂厂房内气载放射性物质特点,提出门窗气密性相关的辐射防护设计原则,具体应包括:气密门和半气密门的设计考虑和原则。给出推荐性的气密门和半气密门的判断流程。 参考核电厂屏蔽设计相关标准,根据辐射源类型提出生物屏蔽门的辐射防护设计原则,具体应包括:屏蔽设计方法、屏蔽计算结果验收准则、屏蔽补偿等相关原则。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华龙一号”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国能科技【2017】55号,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华龙一号”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