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要求》由 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北京中金国盛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卡检测中心)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近年来非银行支行业的快速发展广受关注,随着经济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以及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行业渐入黄金发展期,以行业化、生活化、移动化、金融化为特征的发展方向日渐清晰。
作为资金流、信息流的重要入口,支付是金融体系的基础组成部分。
产业各方一直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科技引领,坚持支付为民,使支付越来越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普惠金融发展。
与此同时,随着非银行支付服务行业的飞速发展,该领域的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逐渐暴露,这些问题仅仅依靠市场和行政的力量难以彻底有效地解决,必须通过必要的技术标准手段进行规范。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4号)、《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2号)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评估对象为从事支付服务的企业,包括申请或已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是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设施提供者提升信息化水平,改进自身技术能力的指导依据,也可作为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设施进行认证、检测的依据。
本规范从系统功能、风险监控、性能、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运维安全和业务连续性、文档等方面规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标准符合性和系统安全性相应级别的基本要求和增强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设施认证的不同等级,规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标准符合性和系统安全性相应级别的要求,即基本要求和增强要求。其中,基本要求是根据现有技术的发展水平,并考虑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的实际技术应用现状,提出和规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认证相应级别的的最低要求。增强要求,是考虑到金融行业对于业务的规范化要求,以及将来的发展需要,对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的发展水平进行合理预估,提出增强要求。增强要求高于当前的平均水平,使得本标准能够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适用。 本标准是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提供者提升信息化水平,改进自身技术能力的指导依据,也可作为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设施进行认证、检测的依据。
金融风险防控关键技术标准研究SQ2018YFF0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