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油轮单点系泊作业安全要求》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广东海事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4027-Q-34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6-30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40 水路运输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项目拟以油轮单点系泊(悬链浮筒式系泊系统CALM)为研究对象,在对国内外单点系泊安全作业和污染防治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油轮单点系泊作业安全的问题,研究油轮单点系泊作业安全风险防控技术,为规范单点系泊安全作业、防污染应急处置和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避免和减少船舶装卸作业污染事故的发生,为我国积极推广和应用单点系泊技术,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油轮单点系泊标准和规范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标准适用范围 油轮海上单点系泊作业过程中的操作和污染防控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以悬链式锚腿单点系泊系统为代表的柔性连接类型单点系泊作业为基础的单点系泊系统油轮作业,其他类型单点系泊作业参照执行。 2、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明确提出“两个要求”。 本标准重点对油轮单点系泊安全作业过程和污染防治两个方面进行规定和要求。 2)重点关注“三个环节”。 本标准重点对油轮靠泊、装卸和离泊三个环节中的作业要求和防污染要求进行规定和要求。 3)风险配备相当,适度超前配备。 根据单点靠泊油轮不同的规模等级,对风险水平划分相应等级,体现高风险、高投入、高配备和高处置能力的特点,使风险与防污染能力匹配。 4)量化配备要求,提高可操作性。 采用简单明确的文字表述和表格的量化描述,便于快速查阅和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配备量,便于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充分发挥标准规范油轮单点靠泊单位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的目的。

涉及的产品清单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主要强制内容包括:基于单点系泊外输作业风险辨识和溢油评价体系的构建,以及对单点系泊系统可靠性评价,明确单点系泊溢油评价和单点系泊系统可靠性评价要求,细化执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流程等。

强制理由:目前我国在“单点系泊”研究过程中针对单点外输作业风险认识不足,不能有效识别导致溢油的风险因素;缺乏溢油评价体系;单点系泊系统原油装卸过程参与的主体包括单点系泊、海底管线、油轮等,缺少对整个单点系泊系统工作流程的风险分析和整个系统的可靠性评价。 该标准的研究正式基于单点系泊外输作业风险辨识和溢油评价体系的构建,以及对单点系泊系统可靠性评价,标准中明确单点系泊溢油评价和单点系泊系统可靠性评价要求,细化执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流程,对于我国油轮单点系泊的研究及执行具有指导性意义。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主要参照如下(仅列出典型标准、指南): 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编制的《采购、制造和装载海上系泊排放软管的试验指导》、《现场软管的处理、储存、检验和试验指南》、《SPM软管配套设备指南》、《单点系泊常规油轮船艏系泊设备建议书》; 国际海事组织(IMO)编制《港口地区危险物质安全运输、装卸和储存的建议》; 参阅上述标准要求,从“单点系泊作业过程中的操作和污染防控”两方面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