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化学纤维 溶剂残留量试验方法》由 608(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59.060 纺织纤维 |
59.060.20 人造纤维 |
化学纤维常用的纺丝工艺有熔体纺丝和溶液纺丝两类。
溶液纺丝法是指将成纤聚合物溶解在溶剂中制得粘稠的纺丝液,然后进行纺丝。
按从喷丝孔挤出的纺丝液细流的凝固方式,溶液纺丝又分为湿法纺丝和干法纺丝两种。
不管是干法纺丝还是湿法纺丝,溶剂溶解过程中会有部分残留,市场上对有些溶剂残留有一定的限量限制,建立一种方法对于清洁生产起到较好的规范作用,能够更好的指导纤维产品的生产,提高行业内产品的质量水平,促使企业优化生产技术、强化内部管理以满足环保需求,降低制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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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中各种有机、无机溶剂(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乙酰胺、硫氰酸钠、硫酸钠等)残留量的测试方法,包括气相色谱法、分光光度法和滴定法。 本标准适用于腈纶、氨纶、莱赛尔、聚酰亚胺、聚乙烯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化学纤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