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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时序卫星影像数据质量测试与评价》由 TC230(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武汉大学四川省遥感信息测绘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1624-T-46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5
申报日期
2017-06-08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5-24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35.240.7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70 信息技术在自然科学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标准旨在针对时序光学和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在变化监测和沉降监测中的应用需求,制定时序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质量测试和评价的标准,此标准涵盖质量测试评价的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和检查项,提出各质量层次的质量评价方法。

随着越来越多的商业遥感卫星的发射和投入使用,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类型及数据量也日益增加,光学和SAR卫星遥感影像在国土、林业、农业等重大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也越发深入。

国内外遥感研究在遥感影像数据处理技术方面已经比较成熟,但在光学和SAR卫星遥感影像质量评价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时序光学和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在变化监测和沉降监测中应用的质量评价标准还处于空白,因此亟待一套完整的质量评价标准来为时序卫星遥感影像应用提供系统性的支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时序光学卫星影像数据、时序SAR卫星影像数据和时序干涉SAR卫星影像数据,为变化监测和沉降监测应用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标准涵盖时序卫星影像数据形成辐射、几何、时相、光谱等测试和评价的质量元素,在质量元素基础上形成每个质量元素包括的质量子元素,针对每一项子元素形成检查项,并规定了时序卫星影像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本标准拟规定时序卫星影像数据质量描述原则、数据质量评价内容、数据质量评价指标、数据质量评价方法和数据质量评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