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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航天器剩余推进剂排放设计要求》由 TC425(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4483-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29
申报日期
2017-06-08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49.020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49.020 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航天器剩余推进剂的排放是减少空间碎片、保障空间飞行器工作安全性的主要途径之一。

目前国内尚无相关标准用以规范剩余推进剂的钝化设计及实施等工作,且存在由于剩余推进剂在轨留存导致航天器解体的隐患,主动排空钝化作为航天器设计的一部分应用也较少。

拟通过本标准的立项制定,规定航天器剩余推进剂排放的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程序及设计方法等内容,用于指导航天器剩余推进剂排放的相关设计和实施,对于减缓空间碎片的增长、保障航天器飞行安全可起到重要作用,具有一定先进性,同时填补国内空白。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天器剩余推进剂排放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控航天器的剩余推进剂及高压气体的主动排放设计和不可控航天器的剩余推进剂及高压气体的被动排放设计。航天器上其它系统的排放设计可参照执行。 2、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1)设计原则 目前,国内外航天器主要通过自身推进系统完成剩余推进剂主动排放,有必要同时将航天器剩余推进剂的主动排放和被动排放编制成国家标准,作为开展相关设计工作的参考依据,更全面、更有效地服务于当前及未来航天器剩余推进剂排放设计工作。 剩余推进剂排放设计和排放装置要根据航天器总体设计情况而定,由于剩余推进剂排放的目的减缓空间碎片产生,因此其设计不能影响航天器正常任务的执行,不能因各种原因导致误排放。 2)设计方法 对于主动排放方式,可根据情况在轨多次实施,最终达到钝化的目的即可。 对于被动排放方式,应重点关注其可靠性,只有当系统压力达到危险阈值时,通过被动泄压装置控制系统压力保证航天器安全。 推进剂排放装置的设计需要尽量避免被推进剂冻结堵塞,除了排放口本身的结构设计外,还可以通过调整航天器姿态确保排放装置接受日照,或者设置加热装置进行控温。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科工局[2006]1159号《卫星剩余推进剂精确测定及在轨排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