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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液晶显示器件 第6-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方法 —反射型》由 TC547(全国电子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769-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申报日期
2015-02-02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1.120
31 电子学
31.120 电子显示器件
归口单位
全国电子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子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747-6-2:2011。

采标中文名称: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s - Part 6-2: Measuring methods f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 modules - Reflective type。

目的意义

反射型液晶显示器件是在没有背光的条件下工作的液晶显示器件,其广泛使用于可穿戴、电子书、学习机、电子价格标签等户外显示应用及灯光下应用等领域。

对于液晶显示器件在外界光下的可读性、显示参数的测量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建立一个测试方法标准对于实现量产、规范国内的显示器行业是非常迫切的。

国家标准LCD标准体系中有按标准规划,但标准目前还是空白,而产品生产、使用已开始全面展开,需要尽快制定标准,以保证产品质量、标准化测试方法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测试标准的制定也有利于提升我国生产的液晶显示器件的性能,进而打破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

且尽快制定本标准可以解决国家标准体系的成套性和完整性问题。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反射型液晶显示器件包括字段显示、有源或无源矩阵显示的反射式液晶显示器件,可以是单色、多色或彩色显示,包括背光不点亮状态时的半反半透型液晶显示器件,前置背光不点亮状态的反射型液晶显示器件。本部分不适用于投影显示,不适用于包括触摸屏的液晶显示器件,也不适用与包含带前置背光的反射型液晶显示器件,为了保证测试的准确性在测试此类产品时请取掉触摸屏和前置背光。 本标准提供了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详细的检测要求、样品要求。测试和测量的详细要求和过程。包括测试照明方法和要求、测量设备和装置的标准、测量和评估的标准。主要光电特性技术指标包括反射率、对比度、视角、色度坐标、亮度和色度的光电曲线、亮度和色度的均匀性、交叉效应、响应时间、闪烁、功耗电流等方面的内容。 本部分是反射型液晶显示器件的测试方法标准,其内容与其它已制定的、正在制定的相应的国家标准GB/T 18910系列是协调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