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水位测量仪器 第1部分:浮子式水位计》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 、江苏南水科技有限公司 。
目的:修改完善浮子式水位计的技术内容,使之和产品目前的技术发展水平保持一致,增强标准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保持产品标准的继承性和先进性。
意义:及时更新产品技术,积极推进浮子式水位计产品新技术的发展,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高水文基础数据中水位数据获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规定了浮子式水位计的产品分类、组成、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以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江河、湖泊、明渠、水库等自然水体中所应用的浮子式水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