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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健康信息学 患者健康卡数据 第6部分:管理数据》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杭州恒生芸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标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北医三院中日友好医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335-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0-13
申报日期
2015-10-19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7-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7-25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8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80 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技术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1549-6:2008。

采标中文名称:健康信息学 患者健康卡数据 第6部分:管理数据。

目的意义

随着人口流动范围和流动总量的日益增加,围绕人类医疗、卫生和保健领域的信息化、现代化需求日益增加,并依此出现了基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异地诊疗设施、异地共享患者病历、异地完成医疗保险业务的一系列新方法、手段和设施,如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出现并日益广泛应用的移动医疗和远程医疗等。

这些新方法、手段和设施得以实现和应用的重要前提是:处方不管拿到哪里都可以被自动化处理;通过使用患者便携式医疗设施可实现在不同地点间的数据自动交换和共享;保险公司和医疗保健提供方在处理跨区域的治疗业务、理赔业务和支付业务时能够实现跨领域的信息交换和共享等。

所有这些,均对个人健康数据、尤其是存储于个人健康卡中的数据的标准化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因此,制定健康卡数据标准,已成为实现超越医疗部门限制而让个人健康信息能在与健康相关的各有关部门(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银行等)间直接进行有序流动和共享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这样的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健康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交换和共享,促进我国健康领域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管理数据被健康卡记录和传递的情况,其健康卡的物理尺寸符合GB/T 14916-1994中对ID-1卡的定义。 本部分规定了数据对象“管理数据”所包含数据的基本结构,但并不规定或给出用于存储在设备中的专门数据集。 为了便于互操作,只要建立符合本部分的用于保健领域的应用程序,则应用程序所要求的数据项应取自第5章所规定的对象列表(列表的某些内容可扩展)。这些数据将与本系列标准其他部分定义的数据一同使用。为了区分本部分的管理数据集和其他部分的数据集的不同,其管理数据集应主要包括标识保险机构及关系的数据,例如:保险公司、合同、保险单或受益方式。管理数据集还应包括保健服务目的所必要的(可区别于临床数据的)数据。 下列服务的具体功能和机制不在本部分的范围内(即使它的结构允许使用其他地方规定的合适数据对象): ——自由文本数据的编码 ——可能由数据卡用户按照他们的具体应用来规定的安全功能和相关服务,例如,机密性保护,数据完整性保护,以及与这些功能相关的个人和设备的验证; ——可能依赖于某些数据卡类型的访问控制服务,例如微处理器卡; ——初始化和发布过程 (表明个人数据卡工作周期的开始, 并且使数据卡为后续通信中给它传递符合本部分要求的数据做准备)。 因此,如下主题超出了本部分的范围: ——用于特定类型数据卡的实际功能的物理或者逻辑解决方案; ——在两个系统之间接口的后处理程序处理消息的方式; ——数据卡外部的数据所使用的格式,或者这类数据在数据卡或其它地方被清晰表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