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假肢和矫形器 术语 第2部分:假肢步态》由 TC148(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180 残障人员用设备 |
假肢配置服务是一项因人而异、针对性很强、复杂的专业性工作。
步态是否正常是判定假肢配置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本标准的制定与发布对假肢术语的统一规范、沟通交流和装配市场规范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标准适用于假肢配置服务中假肢步态异常的描述。本标准规定了描述假肢步态的术语,主要内容包括小腿截肢和大腿截肢的假肢步态异常描述术语,小腿截肢假肢步态异常包括着地初期、承重反应期、支撑中期、支撑末期、摆动前期、摆动相的步态异常、步态周期异常和助行器,大腿截肢假肢步态异常包括着地初期、承重反应期、支撑中期、支撑末期、预摆动期、摆动相的步态异常、步态周期异常和助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