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轨道交通电子设备 列车通信网络(TCN) 第2-4部分:TCN应用规约》由 TC278(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主要起草单位 株洲所 、铁科院机辆所 、长客股份 、株机公司 、浦镇公司 、唐车公司 。
29 电气工程 |
29.280 电力牵引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375-2-4:201X。
采标中文名称:轨道交通电子设备 列车通信网络(TCN) 第2-4部分:TCN应用规约。
通过对基于TCMS的各种轨道交通车辆的基本控制功能进行规范,以及对控制设备应用软件之间如何通过符合TCN标准的编组网或骨干网进行通信和数据交换进行规范,使同类型轨道交通车辆在重联编组时,其通信总线、通信接口、控制功能、具备高度兼容性。
1 范围:适用轨道交通车辆(机车、动车组、地铁等)的基于TCMS的应用功能。 2 主要内容: 2.1 针对通用的应用功能在地址编码原则、功能特性划分、通信协议接口等方面进行规范; 2.2 针对各个具体的控制功能(例如牵引、制动、车门、空调等)在功能模型、基本状态参数、基本控制命令、基本诊断参数、扩展功能等方面进行规范; 2.3 各种车辆的基本参数所采用的单位和范围规范; 2.4 各种车辆的控制功能的编号规范; 2.5 在不同列车编制形式中,根据不同的通讯数据收发方向,定义了不同的通讯通道号; 2.6 基于ETB的通用功能地址格式规范; 2.7 定义了过程数据单元、用户数据集之间的嵌套关系及帧头封装格式; 2.8 定义了不同的互连操作要求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