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充电耦合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80 商用车辆 |
43.080.01 商用车辆综合 |
电动车在进行充电的过程中,产生辐射和传导类的骚扰,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电磁污染;车辆充电过程会与民用国家电网之间相互影响;当车辆充电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干扰时,会对车辆安全性造成影响,基于以上原因,应该对电动汽车的充电系统及充电过程进行电磁兼容性的控制。
适用范围:具有提供电能的、可再充的能量存储系统的充电耦合系统的电动车辆。技术内容包括车辆充电耦合系统的车辆宽带电磁辐射发射、车辆交流电源线上谐波发射、车辆交流电源线上的电压变化和电压波动以及闪烁传导发射、车辆AC和DC电源线射频传导发射、车辆网络和通信端口射频传导发射、车辆电磁辐射抗扰度、车辆对沿着AC和DC电源线传导的EFT或脉冲干扰的抗扰度和车辆对沿着AC和DC电源线传导的浪涌抗扰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