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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22部分:操作者位置可或不可起升的三向堆垛式叉车》由 TC332(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645-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7-10-11
申报日期
2016-11-10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8-0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53.060
53 材料储运设备
53.060 工业车辆
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2915-22:2014。

采标中文名称: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22部分:操作者位置可或不可起升的三向堆垛式叉车。

目的意义

稳定性是考核工业车辆的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ISO 22915系列标准对各种型式的工业车辆的稳定性验证进行了规范。

ISO22915的本部分是对操作者位置可或不可起升的三向堆垛式叉车的稳定性验证方法进行规范。

三向堆垛式叉车是先进的现代物流仓储设备,具有环保、节能、工作效率高、安全稳定等特点。

尽管目前我国现在工业车辆生产厂家近百家,中国也成为世界工业车辆的制造大国,但三向堆垛式叉车的生产技术要求高,此类产品的生产厂家较少,各方面试验技术还不成熟,急需制定相应的标准来进行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对规范三向堆垛式叉车的稳定性验证,全面提高此类叉车的产品水平具有非常必要,等同采用ISO 22915-22的本部分,对填补行业空白,完善我国工业车辆标准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验证三向堆垛式叉车(如ISO 5053-1所定义,带或不带升降操作台)的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装配有叉臂、梭式叉和/或一体化附件的车辆。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配有可两侧移动或绕纵向中心平面旋转的承重载体的车辆。